临沧市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第三方中心
哪些房屋应当房安全鉴定?
(一)达到或者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
(二)房屋结构变更、改变使用功能以及加大荷载的各类房屋;
(3)基础、墙体或其他承重构件有明显下陷、裂缝、变形、腐蚀的;
(四)因改建、新建、扩建、装修等工程,主体建筑和承重结构受到损坏的;
(五)工业厂房、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商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网吧、车站等大中型公共场所用房5年未作安全鉴定的;
(六)遭受地震、火灾、洪水、蚁害、碰撞等自然、人为因素损害的;
(七)在建(构)筑物密集区及其地下建设可能危及周围和地上房屋安全的建设项目的;
(七)房屋属未按正常建设程序建造且已投入使用的。
(九)从事房屋交易、抵押、租赁等活动对房屋安全有要求的;
(十)涉及房屋安全纠纷的;
(十一 )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属第(七)项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周围房屋实施鉴定。
公司业务范围:
1、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
6、 房屋改变用途安全鉴定及改变使用功能鉴定
3、工业生产厂房安全技术鉴定、厂房验厂、厂房承重、厂房改造社会安全质量检测鉴定
4、房屋质量的安全鉴定、办公楼、宿舍楼、写字楼等
5、危房安全检测鉴定
6、建筑物改造加固
7、拆改房屋安全鉴定
8. 建筑物、工厂、学校和幼儿园的地震安全评估
9、酒店安全鉴定、超市、商场、医院等建筑安全鉴定
10、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